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手续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由申请人向相关司法部门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文件,随后司法机构会在接收到申请书之后展开细致审查,对于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将颁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责令涉案人员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最终,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具体流程包括:
1、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人均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则其聘请的律师亦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此外,司法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3、执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需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同时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