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轻伤者具备取保候审所需的必要条件,那么便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有权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
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如果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