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在逮捕之后因故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确保他们不会逃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执法机构通常会命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额度的保证金,并且必须提交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证书。这份保证书的目的在于,保障他们在收到传唤时能够随时出庭受审,对于那些暂时不适合羁押或者已经解除羁押状态的人员,也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有效的监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