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打架行为引发刑事案件,仅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方可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对于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可能适用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等轻罪处罚措施;
其次,涉案人员所犯之罪可能导致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罚,然而采用取保候审方式既能保障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又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再者,尽管涉案人员的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尚未完成案件审理工作,因此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下,也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