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名的许可之后,接下来等待他们的便是法院所进行的审判程序。在这个关键的阶段之中,被告方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出席法庭审判,积极地参与到法庭的调查工作之中,为自己的辩解提供有力的支持或者对事实真相进行准确陈述。此时,法院将会以严谨的态度来审查案件中的所有事实情况、证据材料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文,以此作为依据来判定被告是否有罪以及应当受到何种程度的刑事处罚。在这一过程中,被告方享有充分的辩护权,既可选择自我辩护,也可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处理。
然而,如果被告方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的规定,那么他的取保候审资格很可能会被取消,甚至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被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