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该通知会以书面形式传达,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亦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收到有关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回复。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则需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审批,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还需要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人和缴纳适当金额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