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有缴纳保证金与提供保证人两大保证形式可供选择。若确实无法承担保证金的费用,可考虑寻求保证人的协助。倘若在无法支付保证金及提供保证人的情况下,取保候审可能面临较大困难,然而在特定情形下,仍有可能通过对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来替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