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期限可延长至最多12个月后予以解除。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而对于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其最长期限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3、取保候审的解除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由于不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被解除。
(2)因为变更了其他强制性措施而导致取保候审被解除。
(3)由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而必须予以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应由原作出该决定的司法机关作出,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公安机关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