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据推断,可能已经获得批准逮捕的裁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诉讼中所涉及的拘留期限最多可达14天。
然而对于流窜作案、频繁作案以及集体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拘留的最长期限则延长至37天。尽管如此,刑事拘留结束之后,还可以采用其他刑事强制措施,例如批准逮捕。
根据常规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长达45天之久,很有可能已经获得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过程,通常需要经历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检察院的提起公诉以及法院的判决等多个环节,以便确认行为人是否存在罪行,具体罪名为何,并据此判定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