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量刑准则具体如下:
第一,对于被判定犯有此类罪行者,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处被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采取拘役措施,并且须依法进行罚金判决。在此基础上,第二点更进一步地细化规定在单位犯罪的前提下,法院将会对相关单位施以罚金惩罚,同时对该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三,如果被告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其为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行为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程度,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主体角度来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年龄超过十六岁的自然人,甚至单位也可能成为此种犯罪的主体。
其次,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心态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被告人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将会对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带来损害,但即便如此,他们仍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最后,从犯罪客体角度来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因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无疑会破坏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