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应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来审慎评估。刑事逮捕长达37日的情况下,我们究竟能期待多少几率的人被释放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涉案人员所涉及的犯罪事实是否严重到需要通过司法程序加以判定的程度。若犯罪事实严重,那么就必须将案件移交至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犯罪事实轻微且未达到重大责任的标准,那么在刑事逮捕37天后,被捕者无疑是能够获得释放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