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相关条款,对于私自挪动国家公款行为的刑事处罚标准如下:
首先,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一般情况;
其次,在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惩;
第三,若涉及至恶意挪用数额惊人的公款且未能退回的情况,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严厉惩罚;
最后,值得关注的是,倘若私自挪用之款项物属于用于诸如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紧急公益事业的备用资金,这将成为此类犯罪行为的加重处罚情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