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要判定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涉及挪用资金行为,其需满足如下几个重要条件:
首先,该行为实施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内部的职员;
其次,行为者应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滥用职权;
再者,行为者必须未经许可,擅自将所属单位资金转移至自身名下使用或者出借予第三方;
最后,此种行为所涉金额需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且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若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那么该行为人便有可能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