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乃刑事强制措施之一种,相关条款明确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之中。这部法律明文规定,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可采用五种不同类型的刑事强制措施进行应对,这包括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及最终的逮捕。被执行拘留之人,通常将被羁押于看守所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