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撰写之规范,其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需明确题目为“取保候审申请书”;
其次,根据格式要求,详细列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进一步阐述申请人与已被拘留或批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特定关系;随后,将涉及拘留、逮捕环节的相关细节进行详细描述;在此基础上,解释申请取保候审的缘由,内容务必详尽且有说服力;
最后,在落款处签署申请人姓名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申请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