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并不计入刑罚执行期限,仅当被执行者在看守所接受拘役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时,方可计算为相应的刑期,并进行刑期折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其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发现不应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情况出现,应及时解除或撤销取保候审之名分与实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