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针对刑事拘留事宜,家庭成员需在24小时内收到相关通知。刑事司法程序中所适用的拘留措施,通常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对已受理案件进行调查期间,遇有法定紧急状况时,对涉嫌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所采取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在此类情况下,依法实施的刑事拘留必须符合以下两个基本要求:
首先,被拘留人员需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所谓现行犯,即是指当前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员;而重大嫌疑分子则是指依据相关证据足以证实其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其次,有必要满足特定的紧急状况之一。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应在24小时之内向其家属发出通知,但若涉及妨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则可适当延长通知时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