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律师会见费用的支付主体问题,通常情况下,应当由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承担。
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辩护律师个人的执业经验等因素,各地区律师会见收取的服务费用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例如在我国经济发达的深圳市,其律师会见的平均收费标准在人民币2,000至6,000元之间。
在进行律师会见时,必须得到犯罪嫌疑人本人的授权委托(如已事先委托或经办案人员转达),或者由其亲属代为委托(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等近亲属关系)。
然而,对于表亲而言,他们并没有资格代表犯罪嫌疑人进行委托。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于看守所期间,仅能通过委托律师进行会见,而家属则无法直接与之见面。
此外,根据的法律法规,律师会见不再需要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只需获得委托人的授权即可进行会见。这意味着,即使犯罪嫌疑人刚被捕入狱,律师也可在当日便与其取得联系并进行会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