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侦查部门将向犯罪嫌疑人发出预先通知,以便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取保候审,这一制度是指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向其开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或者阻碍调查工作的进行,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随时出庭。这种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那些罪行相对轻微,无需采取拘留、逮捕等严厉手段,但是需要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