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我们建议您在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等待相关回应;如果相关办案机构经审查核实并未批准该取保候审申请,他们也应当立即通知嫌疑人员或被告人,同时详细地阐述为何拒绝批准其申请的具体原因。若相关办案机构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给予明确回复,我们强烈建议您委托被授权律师与相关办案机构进行沟通交涉,以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您提供相应的回复和解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