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受刑事拘留的长达三个月的时间结束之后,当事人往往会被正式交付给审查起诉程序进行审理。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在完成对案情的详细调查并取得足够的证据后,将会把相关案件移送至检察院进行进一步审核与评估。一旦经过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和判断,认为有必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该案件便会正式进入到法院审判环节;反之,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足够的理由提起诉讼,他们就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撤销此案。而对于那些被拘留的人来说,他们享有权利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完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