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拘留时期内,当事人对于拘留的合法性存在质疑或者持有相反意见,他/她有权通过向具有拘留权的公诉机关提出申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他/她亦可考虑授权给专业律师代理其申诉事宜。对于申诉事项,公诉机关将会予以谨慎审查并及时做出公正合理的处理决策。除此之外,当事人更可进一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以此来获得更为有效的法律监督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