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通常情况下,针对普通犯罪案件的刑事拘留记录是无法进行删除或销毁的。
2.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是由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他们直接管辖的案件进行调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手段,当遇到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时,这是对现行违法行为者或者重要犯罪嫌疑人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