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本国现行法制法规下,被指控犯有盗窃犯罪的被告人可以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但必须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第一,被控告的罪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以单独执行并适用其所附带的刑事处罚;
其次,该罪犯可能会被判决处以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然而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则不会对社会构成任何危害;
再次,如果被告人因身体原因无法自理生活,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那么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若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而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且存在着取保候审的必要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