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即便在犯罪嫌疑人身处未被刑事拘留阶段时,依旧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这一特殊措施的批准。取保候审,作为一类重要的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也包括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以及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等特定人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