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通常并不会对嫌疑人实施监听和监视,然而,公安局则拥有权利采取一定程度上的监管机制以确保被告不会试图逃避或者干扰调查工作的进行。相关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那些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若其意图离开他们所在的城市、县城或者是迁移住址,都需要事先向执行机构申请并得到批准。倘若他们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执行机构便有权力要求他们做出书面的悔过声明,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新的担保人,甚至可能会将其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