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广东省内,关于诈骗罪行的立案准绳具体如下:
首先,若犯罪分子在一类地区进行诈骗活动且涉案金额达到六千元以上者,即构成犯罪;
其次,对于犯罪分子在二类地区实施诈骗行为并使得其涉案金额超过四千元的情况,同样构成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此类诈骗行为将通常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严肃惩罚,同时还需支付罚金。
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