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法律程序中,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事宜必须由公安部门、国家安全机构、检察官以及法院依据具体案情依法做出裁定。
2、除此之外,公安机关、检察官以及法院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者实行取保候审,则该项任务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落实执行。
3、公安机关或者检察官一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者实施了取保候审措施,在这期间内,有关部门不得终止对案件的侦查、检控乃至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