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设定为37日。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等同于在被拘留满37日后,倘若没有确凿证据便会自动获得释放。在此期间,公安机关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工作。若经审查判断,虽然存在犯罪嫌疑,但证据尚显不足,则可能会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方式,如将其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反之,若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证据确实不足以证明嫌疑人涉嫌犯罪,那么应当依法释放该名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