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的确,员工在面临刑事拘留、逮捕以及其他类似于刑事强制性的约束措施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被依法认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凭借此作为理由,擅自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这种行为是毫无法律依据可言的,可以被定义为非法解雇。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许多案例都是由于用人单位以员工被刑事拘留为由而决定将其辞退,从而引发了劳动纠纷。当这些员工向单位提出支付违法解雇赔偿的请求时,他们往往能够得到仲裁机构和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