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律师费用须由诉讼当事方独自承担。若为受害缔约方,则需聘请诉讼代理人代表自身利益进行辩护。关于民事赔偿相关事宜,亦可通过私下洽谈或在警方调解环节解决,在此情形下所产生的律师费用仍应由己方自行承担,而与诉讼费用无关。倘若您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则应先行自行垫付诉讼费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能达成和解,诉讼费用将会减免一半,并由双方共同承担。关于律师费用,尽管可以在庭审过程中申请赔偿,然仍需得到被告方的同意方可生效。
至于法院判决结果,一般来说是不包含律师费用在内的,诉讼费用将由双方按照比例分摊,其中受害方所负担的部分相对较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