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取保候审的行为往往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辩护律师向负责案件办理的相关部门(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的。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应当提交详尽的书面申请材料,并且务必确保其所陈述的内容真实可靠,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随时配合相关部门的传唤以及调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不得有任何逃避责任的行为发生。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申请人还可能被要求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