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被拘留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均可批准实施取保候审举措:一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会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是可以独立适用的附加刑;二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其产生社会危害性;三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四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是案件还没有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