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律条文所载明,被依法视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士在拘留期间,侦查部门有权以妨碍侦查为由,禁止他们与外界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会面交流。在此种情形之下,通常仅允许具备相关资质的律师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进行探访。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长达三十日的时间范围之内,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进行探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