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事宜,需明确在法院判决尚未生效之际均可提交相应的申请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出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收到相关申请之后,必须在七日内给予是否批准的回复;
最后,经审核通过的取保候审,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有义务解除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