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是贪污罪的完整构成要件:
首先,本罪所侵害的首要客体,主要集中于我国各级权力机关、国有独资企业和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民众团体的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合法权益;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贪污犯罪的具体行为模式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在其职务范围内,通过各种手段,如索取、非法收取等方式,获取他人的财产,并以此作为交换条件,为他人谋求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再次,本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
最后,从主观角度分析,贪污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