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然可以。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如果他们可能被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适用单独执行的附加刑;
其次,如果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性;
此外,如果他们患有重大疾病、无法独自生活,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也可以实施取保候审,只要这样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如果在羁押期限结束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