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屋之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事先设定的约定内容。相关各方皆可在正式订立的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当其中一方出现违约情形时,应当依据具体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向相对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同时,亦可准予明确违约可能对另一方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额度之详细计算办法。
然而,无论何种情形下,违约金都必须建立在违约实际导致的经济损失之上,且其金额不得过分超出或者过低违约所引发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