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顺利获取保释之后,是否仍有可能面临拘留,取决于诸多具体因素的考量:
首先,如果获保释的犯罪嫌疑者未能遵守法律规范的相关要求,那么其原本获得的保释资格就很可能被终止,进而再次遭受拘留之罚;
其次,倘若在保释期间,获保释者能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则通常情况下是不会遭遇拘留处罚的。但是,对于那些已被获准保释的犯罪嫌疑者或被告来说,他们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第一,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等地;
第二,若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第三,在接到传唤时,务必及时出庭;
第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第五,不得销毁、篡改证据,亦不得与他人串通口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