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案件通常会在七天内结束审理阶段。当人民检察院接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批准逮捕申请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裁决。
同时,三大司法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进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时间,均不得超出十二个月和六个月的限制。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而言,如果他们认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那么他们有权请求解除这些强制措施。而对于那些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时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有义务将其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