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程序的详细介绍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被拘留或接受审查的犯罪嫌疑人人士,以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近亲家属,需以书面形式请求进行保释候审处理。
其次,收到请求的公安机构、检察院、法院需要在接下来的七日内明确作出是批准还是拒绝的回应。同样,当决定为某位犯罪嫌疑人办理保释候审时,应先向其本人公布此决定,同时要求其本人亲自在保释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考虑给予保释候审待遇:
第一种情况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第二种情况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保释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第三种情况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通过保释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