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经由当地政府授权指派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详细医学检查后并且通过进一步的司法鉴定程序确认患有频发性精神类疾病。这类疾病包括但不仅限于常见的各类精神分裂症、抑郁焦虑症以及狂躁症等等。
2.被诊断出具有各种性质的器质性心脏病患者,例如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这些患者的心脏功能必须达到三级或者更高的级别。
3.高血压病患者已经发展到了第111期。
4.患有空洞型肺结核,并且经过两个疗程的治疗仍然无法治愈的患者;或者是患有支气管扩张并伴有反复咯血症状,同时还合并有肺部感染的患者。
5.由于各种类型的肝硬变导致的肝功能失代偿期,例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
6.由于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发的肾功能不全,经过治疗后仍未能恢复正常的患者。
7.由于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疾病导致的肢体瘫痪、明显语言障碍或视力障碍等症状,经过治疗后仍然无法治愈的患者。
8.由于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疾病导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无法自理等症状,经过治疗后仍然无法治愈的患者。
9.患有癫痫频繁大发作,并且伴有精神障碍的患者。
10.患有糖尿病,并且合并有心、脑、肾病变或严重继发感染的患者。
11.患有胶原性疾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结节性多发动脉炎等,这些疾病已经对患者的器官功能产生了严重影响,并且经过治疗后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的患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