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是有的。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女性实施了暴力、恐吓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者,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未满14岁的幼女进行性侵犯的情况,将视为强奸犯罪,并对其依法加重责任。倘若涉及到强奸妇女和幼女罪行的,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种特定情况,就必须承担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也可能面临着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判决:
(一)犯罪行为严重恶劣;
(二)受害者人数众多;
(三)在公共场合公开进行性侵;
(四)两人及以上共同实施性侵;
(五)对未满10岁的幼女进行性侵或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
(六)使受害者遭受重伤、死亡或引发其他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