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犯罪行为实施当日开始计时。在涉及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中,根据涉案金额的差异,量刑的起点会有所调整,因此对这类犯罪的追溯时效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普遍而言,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此类罪犯,其追诉时间将延续至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的第五个周年;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其追诉时间则将持续至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的第十个周年;
至于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其追诉时间则将持续至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的第十五个周年。
此外,若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且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那么该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将自挪用公款罪名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