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侵占罪的辩护律师在谈判过程中的关键要领可以归纳如下:
首先,必须深入研究和充分掌握相关案件的全部事实情况,将侵占行为的具体特征予以明确呈现,例如,涉案赃款数额、现有证据的状况以及涉及的财物种类等等。
其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第二百七十条关于侵占罪的相关条款,辩护律师需要进行深入理解并熟练运用,以此来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同时对可能面临的量刑幅度有清晰的认识。
再次,辩护律师需要对所有证据材料进行细致梳理,重点突出那些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行较轻的证据,比如被告人是否存在误解、是否有主动归还的意愿等等。
此外,辩护律师在与被害人进行协商时,应当积极寻求对方的谅解,以期为被告人争取到更为宽大的处罚。
最后,辩护律师需要向被告人详细阐述各种处理方案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从而引导其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