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限为三十日,通常自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入看守所以当天开始计算。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行为时需出具拘留证,而被拘留者在遭受拘留之后,应即刻被移送到看守所进行羁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