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之最长期限普遍设定为37日,此期限涵盖了公安部门进行侦查工作的拘留期限(最高期限为30日)以及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核批准所需的时间(最长时限为7日)。若在这段期限内尚未获得批准逮捕,嫌疑者通常将获释。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在第36日起解除羁押,需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法律诉讼流程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