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请求通常是由被告方,也即被指控涉嫌犯罪之人或是其亲属,亦或是辩护律师向负责案件调查的机关(比如公安局、检察院或者法院)进行正式呈递。在具体操作环节中,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详尽的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在申请书中,申请人应当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例如因病、怀孕、年迈等特殊状况而无法承受羁押之苦,并且承诺在取保期间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和审判工作。除此之外,担保人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拥有固定居所、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有效地监督被告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