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举并不等同于案件尘埃落定,唯有接到撤案决议书,方能证明该案彻底终结。而所谓的“解除取保候审”,则是指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已满之际,或者在发现不应再对被取保候审者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撤销取保候审的制度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