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所谓“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严厉之处在于,对于那些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各种形式的犯罪活动,仍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业务、网络存储空间以及通讯传输服务等高科技技术支持,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策略、支付结算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人,一旦情节严重,便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而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